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温情修复邻里情谊

作者:安慧芳 2026-06-12 来源:贵州日报 次阅读

近日,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立案监督案中,以检察温情让破碎的邻里情谊得以及时修复。

去年10月,李某某与郑某某因口角发生争执,致郑某某腿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江口县公安局以李某某过失致人轻伤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案件,郑某某向江口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后,认定公安机关撤案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但承办检察官敏锐察觉到,这起案件中的双方相交数十年,原本有着较深的邻里情谊,如果仅简单依规驳回监督申请,看似依法办结案件,却会让双方心结越结越深,存在“民转刑”潜在风险。

为彻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打破封闭审查模式,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会,全力解开双方的心结。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厘清法律边界,用通俗直白的语言拆解晦涩法条、解读案件定性依据。听证员结合事实与法律充分评议,一致认可公安机关撤案决定事实清楚、于法有据。整个听证过程,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彰显公平正义,郑某某心中的质疑与不满逐步消解,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基础。

为促成双方和解,检察机关开启“新老协同”调解模式,有着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老检察官牵头主导,以拉家常、叙旧情的方式,耐心疏导双方情绪,一点点消融彼此的对立隔阂;年轻检察官立足案件事实,精准开展释法说理,清晰划分法律责任,明确告知李某某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对受害人的伤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引导郑某某理性看待纠纷、放下执念。最终在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此外,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还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回访机制,回访了解郑某某身体恢复、生活状态等情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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