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愧对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近日,黔南州荔波县甲良镇某村原村委会主任莫某某因挪用村集体资金被严肃处理,在收到处分决定时其悔恨不已。
荔波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作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夯实乡村振兴根基的重要举措,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统筹、分管领导带队专班推进、各职能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机制,制定“三资”领域整治方案,推动全县紧盯村级组织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具体工作中,县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审计等职能部门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合同清理、制度完善,着力解决底数不清、监管不力、运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清查农村集体资金0.73亿元、资产28.31亿元、资源332.96万亩,发现并完成整改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29个。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三资”管理全面规范、提质增效。结合梳理案件台账和日常监督台账发现的一些村级组织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突出问题,选取规模较大、资源资产富集、集体资金较多、信访量较大的21个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为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按照“1名常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N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模式建立3个片区协作组,梳理制定36项监督任务清单,深化运用“监督联合、问题联查、案件联办”的协作模式,严肃查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例如,玉屏街道纪工委在对某村开展监督时发现该村原村委会主任覃某某的有关问题线索,但由于其在村任职多年,地方小、人头熟,案件推进缓慢。街道纪工委随即向片区协作组提出案件联办的申请,很快查清了覃某某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发放补贴的问题,覃某某以及涉案村干部共4人均受到严肃处理,违纪所得被追缴。
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全县共发现贪污挪用、侵占套取、虚报冒领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60件,立案35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推动县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短板,健全完善荔波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