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贵州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生产十类突出问题隐患的工作方案》,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将重点排查整治十类突出问题隐患,分别是布置隐蔽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法承包、分包、转包,入井人数不清,主要负责人乱作为,矿井主要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灾害防治不到位仍然组织生产建设,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管控落虚落空,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和使用能力不足,瞒报、迟报、谎报事故。
《工作方案》要求,6月20日前,各煤矿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排查整治工作组,对照十类突出问题,逐一自查自改。
即日起至7月15日,各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单位要对所监管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含停工停产整改煤矿以及启动复工复产且有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执法。此外,省能源局将会同贵州局成立5个下沉督导组,对各煤矿上级公司、各煤矿及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十类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汲取事故教训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矿山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印发《工作方案》,核心是汲取事故教训、聚焦十类突出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系统治理,直指违法违规、灾害治理缺位、监控造假、超能力生产等高频高危问题,将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