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制度执行、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坚决有力的制度执行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特色。习近平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增强制度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要增强制度意识,就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切身感受中增强制度认同,坚定制度自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并将其凝练概括为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强调“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当前我们正处在“中国之治”行稳致远的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学习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中国制度的价值、深刻领会中国制度的精神、准确把握中国制度的内容,真正从内心深处形成尊崇制度、敬畏制度的良好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在制度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敬畏制度、遵从制度的实际行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制度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也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只有下决心、下力气狠抓执行力,才能发挥制度的效用。习近平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强化制度执行力,就要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执行能力,剔除影响制度执行的不利因素,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要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对自身的自律,始终做到在制度的框架范围内修身养性、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习近平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领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自觉维护制度权威。”
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严格监督是保证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的关键。在监督内容上,要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在监督过程中,要找准点、不发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严肃查处。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上做文章、下功夫,让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该监督的环节一环都不放空、该检查的方面一个都不放过、该落实的事项一件都不放松。只有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养成接受监督和约束的习惯,有助于推动制度的落实,从而增强执行者的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产生对制度落实不敢敷衍、不敢懈怠的敬畏心和责任感。
制定制度、执行制度,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没有好的制度,国家难以实现善治;有好的制度却不贯彻执行,制度就会沦为形式主义。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制度建设的新征程,我们更要在加强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确保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