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国际合作与当代全球治理

作者:宋伟 2025-08-22 来源:贵州宣讲网 次阅读

宋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各位朋友,下午好。今天我将围绕“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国际合作与当代全球治理”这一主题展开分享。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我将重点阐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如何通过密切协调与合作击败德意日法西斯国家,并联合构建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历程。

本次分享将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剖析反法西斯战争中国际合作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与一战后国际合作问题的关联;二是具体阐述主要大国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合作实践及经验教训;三是聚焦二战末期各大国为建立战后全球治理体系所开展的合作。

一、一战后的国际合作及其问题

探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大国国际合作,需先回溯一战后国际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1914年至1918年,以欧洲战场为核心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涉及两大对立军事集团:以英法为核心的协约国集团与以德国、奥匈帝国为核心的同盟国集团。双方围绕领土分配与世界霸权展开争夺,核心矛盾存在于英国与德国之间。英国作为老牌殖民大国和海上霸权国家,凭借较早完成光荣革命与第一次工业革命,以26万平方公里的岛国体量成为19世纪霸权国,被誉为“世界工厂”,并建立了遍布全球的海上据点与强大海军。

相比之下,德国是后起强国,1871年才完成统一。此时英国霸权已确立近半个世纪,而德国统一后经济发展迅猛,成为世界科技革命中心。作为新兴帝国主义国家,德国的势力范围相对有限。德皇威廉二世提出“德国也需要阳光下的地盘”,随即与英国展开海军军备竞赛,争夺海上霸权,并在非洲、南太平洋及中国抢占殖民地。新旧霸权国之间的军备竞赛与战略竞争日益加剧,双方均出于私利角逐,无正义可言。

1914年6月,萨拉热窝事件爆发,奥匈帝国皇储费迪南大公被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刺杀,奥匈帝国以此为借口对塞尔维亚宣战。其深层考量是,若放任沙皇俄国完成工业革命与大规模铁路建设,俄国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奥匈帝国在巴尔干地区的扩张态势将难以为继。由此,第一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

战争旷日持久,双方伤亡惨重。德国未能实现短期内决定性击败法国的目标,1916年凡尔登战役虽然造成英法德巨大伤亡,却未达成德国的战略意图。直至1918年7月,德国发动西线攻势(马鞍河战役),军队一度推进至距巴黎60公里处,仍未实现既定目标。随着美军参战,德国逐步转入防御,并向协约国集团请求停战。

1918年11月,德国基尔港士兵起义,德皇威廉二世退位,德国与协约国签署停战协定。至此,1914年至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基本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一战后的德国并不认同自身为战败国,这与国际社会普遍认知存在差异。原因有二:一是一战结束时,德国仍占领着协约国集团的大片领土,虽未取得决定性胜利,但也未遭受决定性军事失败(其海军作为世界第二大海军,基本未发挥作用),在战场上未处于明显劣势,德国认为只是因战争旷日持久而无力再战,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战败;二是德国主动提出停战为结束战争的善意表达,而非承认失败。这种认知使得德国人对一战后大国的处置产生强烈抵触,滋生复仇情绪。

德国认为,一战后协约国召开的凡尔赛会议对其过于苛刻,将其当作战败国对待。根据《凡尔赛和约》:德国所有殖民地由主要帝国主义国家以委任统治形式瓜分;德国疆界被重新划分,失去重要工业区,丧失1/8领土、1/10人口、65%铁矿、45%煤矿,以及大部分海外投资、商船与海军舰队;军备受到严格限制,包括解散总参谋部、废除义务兵役制,陆军不得超过10万人,海军不得超过1.5万人,禁止拥有主力舰、潜水艇、空军及飞机、坦克、重炮等武器;此外,德国还需支付巨额战争赔款。

可见,一战后大国间的国际合作并非包容性合作,而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宰割。凡尔赛会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一战本身作为争霸战争,双方均非正义方,因此协约国对德国的苛刻处置缺乏足够合法性,反而破坏了19世纪欧洲长期存在的大国协调传统——即对战败国相对宽容,使其重返国际舞台,以维系稳定的国际合作与友好关系。

综上,一战后国际合作存在三大问题:

凡尔赛会议并非真正的国际合作,而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肆意掠夺。

尽管在美国提议下建立了普遍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但其存在明显缺陷:美国未参与,缺失重要大国制衡;决策程序采用“全体一致通过”原则,效率低下,易致运作瘫痪(如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作为国联成员可否决相关决议,使国联无法采取实质性行动)。

战胜国之间缺乏精诚合作,存在两大问题:英法视苏俄为威胁,甚至扶持德国以“祸水东引”;英法之间战略分歧显著,英国为制衡法国而扶持德国,推行绥靖政策,法国因一战损失巨大而无力单独对抗德国,最终纵容了德国法西斯的崛起与扩张。

这些问题及其反思,深刻影响了二战期间的国际合作及战后全球治理体系的塑造。国际社会通过建立最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击败法西斯阵营,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更具普遍性、包容性和有效性的全球治理体系,这正是基于对一战后国际合作经验教训的反思。

国际联盟虽于1920年成立并存续至1946年,但随着二战爆发早已陷入瘫痪。二战全面爆发于1939年德国进攻波兰,而1931年日本在东亚制造九一八事变,已经揭开二战序幕。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政府向国际联盟求助,国联成立以英国人李顿为团长的调查团。该调查团1932年4月抵达中国东北,10月发布调查报告,虽确认东三省为中国领土、日本行动非合法自卫,却主张建立国际共管的“满洲自治政府”,导致中日双方均不满意。1933年3月,日本因利益未获满足宣布退出国联,调查报告沦为一纸空文。

李顿调查团的案例充分暴露了国际联盟的巨大缺陷,无力对侵略者实施有效制裁,这为二战后战胜国建立以大国协调为核心的国际机制提供了重要经验教训。可见,一战后建立的国际安全机制因美国缺席及自身治理缺陷,在国际关系紧张时无法制止日本、意大利等国的侵略行为。

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国际合作

2025年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1945—2025)。反法西斯战争即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一战的重要区别在于其鲜明的反法西斯性质——反法西斯阵营为正义一方,以德意日为核心的轴心国法西斯阵营为非正义方。因此,二战后对德日的改造(如去纳粹化)具有充分合法性,这与一战后对德国的苛刻处置形成本质区别。

然而,二战中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历经曲折与艰难。

英法等国在面对德国纳粹扩张时期,曾秉持“祸水东引”的错误战略,试图通过满足德国诉求,诱导其进攻苏联。他们视苏联为最大威胁,而非德国纳粹,这使得德国纳粹在崛起过程中获得了扩张空间。一战中德国本土未受到严重破坏,保留了强大的经济与军事工业基础,可动员军队达七百多万人。若英法未采取纵容政策,遏制德国扩张,二战或许可避免。

1938年慕尼黑会议上,英法迫使捷克斯洛伐克将苏台德区割让给德国;1939年德国进攻波兰后,英法虽然表面宣战(因与波兰结盟),却未采取实质性进攻或援助行动,形成“静坐战争”(又称“奇怪战争”),实则寄望借德国之手削弱苏联。可见,英法最初并未考虑联合苏联制衡德国。

东亚地区亦存在类似情况。中国作为一战战胜国,在日本侵华过程中未获英美等大国实质性支持。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的卢沟桥事变,进攻北京、上海等中国核心区,虽触及英美利益,但英国自顾不暇、对日本步步退让,美国深陷孤立主义、推行不干涉政策,甚至在1939年仍向日本出口大量战争物资。这使得中国在抗战初期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面对日本的侵略,中国政府积极寻求外部援助,先后与德国、苏联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军事合作。这一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奉行国家利益至上原则,未让意识形态等因素干扰外交政策。在英美不愿伸出援手的情况下,中国首先与德国建立了密切的军事合作关系。中国拥有德国军事工业急需的有色金属矿石(尤其是钨、钼等稀有金属)及铜、油等重要资源,而德国则能为中国提供武器装备。这种合作印证了国际关系中“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一准则。

通过与德国的合作,中国的军事实力得到显著增强,有效应对了日本的进攻。直至1938年,中国仍是德国最大的军火出口市场,抗战战场上38%的进口武器均来自德国。这一史实虽不为多数人熟知,但客观上增强了中国的国防能力,为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发挥了作用。从国际体系视角看,中德合作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德日两个法西斯国家的团结——日本因不满德国对华军事合作提出强烈抗议,最终导致中德军事合作被迫终止。此后,中国进一步拓宽国际合作渠道,此时二战尚未在欧洲正式爆发(1939年9月德国进攻波兰才标志二战在欧洲爆发),中国在战场上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同时仍积极寻求国际支持。

中德军事合作终止后,中国与苏联展开密切军事合作。1936年11月,德日签署《反共产国际协定》,矛头直指苏联;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其大规模进攻对苏联构成严重安全威胁。在此背景下,苏联为将日本拖在中国战场、减少自身面临的军事压力,决定援助中国。1936年8月,中苏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为苏联援华抗日奠定政治基础,此后苏联开始积极援华。

苏联的援助堪称“雪中送炭”。1937年10月至1938年2月,苏联向中国提供的第一批物资包括297架军用飞机、290门各式火炮、82辆坦克、400辆汽车及大量零配件、枪支弹药,且这些重型武器均为苏联当时所能提供的最先进装备。援助物资主要通过苏联对华信用借款支付,苏联共提供三笔总额2.5亿美元的借款,其特点为利息低(年利率仅3%)、还款周期长(5至10年),且中国可通过向苏联出口其所需物资与原料偿还。这一合作弥补了中德合作终止后的劣势。1941年苏联卫国战争爆发后,对华信用借款停止,中国实际使用约1.73亿美元,用于购买飞机等军事物资,大幅提升了军队战斗力。

正是凭借积极的国际合作,中国得以在欧洲战场未爆发、美国未参战的情况下,长期坚持抗战,将日军拖在中国战场,使其无法实现快速扩张的战略目标。例如,日军进攻上海时,因遭遇中国装备德式武器的精锐部队而遭受重大伤亡。这一时期,中国军民的拼死抵抗与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发挥了关键作用,而中国政府始终从自身战略利益出发开展合作,不受意识形态干扰。

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新阶段,国际反法西斯同盟逐步形成。其最终形成的标志是1942年1月1日,美苏英中等26国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正式确立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苏德战争爆发当天,英国首相丘吉尔发表广播演说,宣布将向苏联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美国政府也发表援助苏联的声明,各国开始摒弃意识形态分歧,将德国法西斯视为共同敌人。1941年7月3日,斯大林发表广播演说,提出苏联卫国战争将与各国人民争取独立、民主、自由的斗争相结合,构建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从1939年德国进攻波兰(二战爆发)到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西方主要大国最终摒弃前嫌、协同作战,苏联作为主要反法西斯战场付出了巨大牺牲。

衡量各国对反法西斯战争的贡献,不仅需要考量物资援助,还应关注战场位置与人员牺牲。二战中,面对德日意法西斯强国,国际社会主要大国逐步联合,“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终击败法西斯势力。美国通过《租借法案》发挥了重要作用——1941年3月11日该法案生效(1945年9月终止),授权总统为击败法西斯向国外租借或援助战争物资。美国据此向苏联提供了260万吨石油、42.75万辆运输车辆、约50万公里铁轨、26万吨铝矿、1.42万架战斗机、38万吨铜矿、超10万台机车、大量通讯设备及73万吨肉罐头等物资,有力支持了苏联对德作战。

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离不开苏联与中国的贡献。据俄罗斯公布数据,1941年至1945年苏联卫国战争期间,苏联共牺牲2700万人(其中军人866万),物质损失按1941年价格计算达6790亿卢布,其牺牲不可替代。中国战场同样至关重要,在欧洲战争未爆发、美国未参战的情况下,中国单独抗击日本,大量消耗其军事力量,使其无法进攻苏联或通过占领中国扩张霸权。中国军民在抗战中伤亡3500多万人(死亡2100万),直接经济损失超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超5000亿美元,共消灭日军150万人(约占日军二战死伤总数的70%),为击败日本侵略者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美苏英中作为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核心力量,通力协作是战争胜利的关键。

美国在抗战期间对华援助物资占其援助盟国总物资的比重不超过3%(1941年至1945年),这客观反映出欧洲战场的重心地位,但美国援助仍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中国的坚持更多依靠自身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中美军事合作中,美国志愿航空队的事迹尤为感人——二战后期,日军控制中国东部大片地区,国民政府迁都重庆,美国航空兵开辟“驼峰航线”输送物资,不少士兵牺牲于中国西南边境山区。

这一时期,中国国内存在国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两大力量。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展现出世界眼光,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主动邀请美军观察组访问延安,获得美国政府内部不少人士的高度评价(认为其代表中国发展新方向),美军高级将领如史迪威亦对共产党抱有好感;同时与苏联展开交流合作,在解放东北问题上获得苏联支持。这些努力不仅增进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改善了中国共产党的国际环境,更为后来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创造了重要外部条件。因此,探讨这一时期的国际合作,既要关注国民政府的官方外交,也需重视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的贡献。

1941年8月13日,美英签署《大西洋宪章》,次日正式公布。宪章提出: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扩张,不承认法西斯侵略造成的领土变更;尊重各国人民选择政府的权利,恢复被暴力剥夺的主权;各国在贸易和原料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促成全面经济合作;摧毁纳粹暴政后重建和平,保障公海航行自由;各国放弃武力、削减军备、解除侵略国武装等。1942年1月1日,美苏英中等26国在华盛顿发表《联合国家宣言》(即“26国宣言”),赞同《大西洋宪章》,决心共同击败德意日法西斯,绝不单独媾和。

苏德战争爆发后,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迅速形成,其目标包括联合作战(绝不单独媾和)与规划战后全球治理体系。《大西洋宪章》提出的诸多原则成为后来《联合国宪章》的核心内容。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正式对德意日宣战,与美苏英等国结成盟国。这一合作对中国产生两大积极成果:一是有力支援了抗日斗争,维护了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二是从国际法层面彻底摆脱了清末以来的不平等地位。

自清末以来,中国被迫签订诸多不平等条约,列强享有治外法权、租界等特权。借助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契机,中国指出这些条约违背《大西洋宪章》与《联合国家宣言》精神,向美英提出消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鉴于中国在抗击日本侵略中的重大贡献,英美同意放弃在华特权:1942年8月,美国决定立即放弃并告知英国;1942年9月,英国认可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的时机已到;同年10月,美英政府分别通知中国,声明愿立即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权益。其他西方列强随后纷纷效仿,中国由此真正成为国际舞台上平等的独立国家。

三、二战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立

随着二战胜利,国际反法西斯阵营在重大国际秩序问题上逐步达成共识,决定建立新的全球治理体系。该体系基于各国在战争中的历史贡献,相比一战后的治理体系更具普遍性、包容性与有效性。

1942年1月1日,26个反法西斯国家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提出以建立“广泛而永久的国际安全制度”作为战后世界秩序的设想,其中“联合国家”(United Nations)一词成为后来“联合国”的名称来源。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发表《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即《莫斯科四国宣言》),确定战后建立普遍安全组织的共同方针与基本原则,成为建立联合国的关键步骤。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苏英三国与中美英三国分别在美国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建立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建议案》,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及大会、安理会等机构的组成与职能,勾勒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罗斯福称该提案为“国际政治合作的奠基石”,斯大林认为其是“联合国家战线的鲜明标志”。但会议在两个重要问题上未达成协议。

二战末期,主要大国通过一系列国际会议设计战后全球治理体系,其核心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不过,二战后期的国际合作仍存在大国政治残余,集中体现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上——会议划分了美苏势力范围,部分秘密条款损害了中国主权权益。因此,战后国际体系包含两部分:一是雅尔塔会议体现的传统强权政治残余;二是会议确定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普遍安全体系。

联合国的设计兼具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与一战后国际联盟强调各国绝对平等不同,罗斯福主张战后全球治理体系应基于“大国协调”,充分发挥大国积极性以提供国际和平与繁荣所需的公共物品。在联合国建立过程中,美苏就安理会否决权及创始会员国问题展开激烈争论:苏联要求绝对否决权,并主张乌克兰、白俄罗斯成为创始会员国;最终安理会采取美国方案——程序性问题不适用否决权,实质性问题(如采取具体措施)适用否决权;美国同意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作为创始国,使苏联在联合国大会享有3票。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组成基于各国在二战中的贡献。尽管面临苏联和英国的反对,美国仍坚决支持中国的大国地位,推动中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以肯定中国在抗日战争中的巨大贡献。最终,安理会确定美苏英中(后加入法国)为五大常任理事国,这一安排是对二战主要大国贡献的认可。与国际联盟体系不同,战后体系以《大西洋宪章》为基础,更具普遍性与包容性。

在联合国的创建及二战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不仅大国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小国家也通过博弈参与其中。部分中小国家曾提议取消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但遭到大国反对未能实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小国家毫无贡献。中国作为新兴大国,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制宪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50个国家的282名代表及1700余名随行人员参会,中共领导人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

中国代表团为会议成功举办付出大量努力,提出的关于国际法院非联合国会员国权利、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地域分配等三项重要建议,均被大会采纳并写入《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25日,50个国家的代表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6月26日的签字仪式上,中国代表团率先签署宪章。基于二战期间形成的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主要大国与中小国家共同构建了二战后的全球治理体系,该体系具有鲜明的普遍性与包容性。

《联合国宪章》明确了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为全球治理奠定了基本秩序:

本组织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原则。这一原则确立了国际法的核心准则,保障各国独立,禁止大国干涉他国内政,成为中小国家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依据。

各会员国应善意履行依宪章所承担的义务,保障全体会员国因加入组织而享有的权益。

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与正义。

各会员国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方式侵害他国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各会员国应对联合国依宪章采取的行动尽力协助;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不得对该国提供协助。

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

本宪章不授权联合国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件,也不要求会员国将此类事件提请解决。

联合国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治理体系,其核心是集体安全体系,而安理会是负责集体安全的关键机构。与一战后的国际秩序相比,二战后全球秩序的重要特征在于其包容性与普遍性:

联合国现有190多个会员国,是世界上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二战战败国(如德国、日本)在经过去纳粹化改造后均加入联合国,甚至常当选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这种处理方式不同于一战后对德国的严苛打压,而是通过改造使其回归国际社会,成为集体安全体系的一员。

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实现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统一,兼顾大国权力责任与中小国家参与权。在联合国大会等机构中,各国平等享有一票投票权,为中小国家提供了充分的发言空间。尽管大会决议的执行力有限,但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与政治合法性,大国难以随意操控。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大量发展中国家独立并加入联合国,美国逐渐丧失对联合国大会的操控能力,甚至在巴以冲突等问题上的立场常遭多数国家批评。

在关键领域适度保留大国权利与责任,以提升治理效率。罗斯福倡导的“大国协调”原则(亦称“世界警察”机制)被纳入体系,美苏英中因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巨大贡献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后加入法国),拥有否决权。当五大国达成共识时,可就紧迫的国际安全问题快速决策,无需征得所有国家同意,显著提升了联合国的运作效率。

此外,二战后的全球治理体系继承了国际联盟的合理成分,如保留国际法院(前身为国际联盟的常设国际法院),并增设强大的秘书处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使其能更全面地覆盖政治、安全、经济、社会等领域(国际联盟主要局限于政治与安全事务)。这些合理的制度设计,使脱胎于反法西斯战争期间国际会议的联合国体系,成为当今全球治理的核心。大国在国际合作中需承担相应义务,履行负责任大国的职责。

截至2024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的次数存在差异,中国和法国较少,美国和苏联(及后来的俄罗斯)相对较多。这一现象反映出大国在联合国运作中的不同角色:否决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大国核心利益受损和直接对抗(例如,若俄罗斯无法否决不利于自身的重要提案,可能导致其退出联合国或加剧冲突),但也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如美国在巴以冲突问题上的频繁否决)。联合国体系的健康运作,取决于大国能否承担责任、保持克制,尊重宪章宗旨与原则,而非仅从私利出发。

2025年6月26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在谈及二战后全球治理体系时,强烈呼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他指出:“80年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伟大胜利,旧金山制宪会议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奠定了多边主义的基石,确定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为人类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80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次重温宪章的精神,是为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努力实现宪章描绘的宏伟蓝图。”

傅聪强调:

需共同捍卫二战胜利成果,反对任何歪曲历史的错误言行,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

应共同遵守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和平解决争端,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要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推进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团结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

作为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履行对宪章的庄严承诺,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懈努力。

傅聪的讲话中,“共同捍卫二战胜利成果,反对任何歪曲历史的错误言行”尤为重要。二战本质上是反法西斯战争,世界反法西斯阵营击败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的胜利具有历史必然性。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特殊地位,源于其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巨大贡献,而非单纯因其是战胜国。这一历史背景决定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合法性,同时也不排除随着时代发展,其他国家通过符合客观公正标准的途径成为新常任理事国的可能性。衡量各国对国际体系的贡献,需结合历史语境深入探讨,不能简单以经济贡献替代战争中的牺牲与付出。

此外,“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关键主张。二战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后,主要大国放弃国际合作、推行以邻为壑的政策,导致经济形势恶化,为法西斯扩张提供了土壤。因此,传承二战时期大国精诚合作的理念,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与国际秩序,是避免体系崩塌、防范新危机(甚至新世界大战)的重要保障。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重要成果,所有国家都应履行对宪章的承诺,遵守国际法与国际规则,摒弃本国优先与单边主义。

小结

综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影响可分为三个阶段:

1. 一战后全球治理体系的经验教训:尽管尝试建立普遍性国际秩序与集体安全机制,但因机制失灵、大国囿于私利各自为战(包括战胜国之间的矛盾),最终成为二战爆发的重要诱因。

2. 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国际合作:二战爆发过程复杂(东亚与欧洲时间线不同),国际社会主要大国逐渐意识到反对法西斯、建立公平包容稳定国际秩序的共同利益,通过精诚合作击败法西斯国家。中国在这一过程中表现突出,通过与德国、苏联、美国、英国等的有效合作增强国力,阻遏日本进攻,废除不平等条约,成为完全独立的国家,并因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大贡献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3. 二战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立:自1942年起,各国共同努力构建全球治理体系,主要大国通过频繁会议确定基本原则与关键细节,最终形成以联合国为核心的稳定、合理、有效的国际体系。80年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仍对全球治理发挥基础性、根本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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