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廉洁风险识别与防控管理

作者:李莉 2025-08-22 来源:贵州宣讲网 次阅读

李莉: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本次将围绕廉洁风险识别与防控管理这一专题展开阐述,涉及几组相关概念,核心聚焦廉洁风险与防控管理的内涵及实践。

一、廉洁风险与防控管理

(一)几组相关概念

廉洁风险识别与管理关联多个概念,包括合规管理体系、全面风险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等。以下对这些概念逐一解析:

廉洁风险,通常指掌握一定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者,在履行具体职责或日常生活中,出现腐化堕落、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2024年1月6日至8日,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专门提到要制定廉洁文化三年行动纲要。从廉政文化到廉洁文化的拓展,核心是倡导正面的廉洁文化建设;而其对立面,便是腐败,即廉洁风险的具体体现。因此,廉洁风险的识别与防控,对廉洁文化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反腐败工作不仅要惩治滥用公权力者,更要在全社会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实现廉洁风险最小化。

廉洁风险的概念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从主体来看,不仅包括掌握公权力或社会资源的履职者(如党政机关干部),还涵盖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面临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因此,廉洁的要求适用于广泛主体,既包括公权力行使者、党政干部,也包括全体合法公民。全社会倡导廉洁文化,既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普通公民的基本规范。基于这一广义理解,廉洁风险的识别与管控应覆盖全社会,不仅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也要求普通人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保持廉洁行为。

基于廉洁风险的存在,现代治理与管理中,任何组织(企业、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等)若要倡导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都需借助科学手段与方法。其中,廉洁风险防控是现代管理理念中极为重要的一种方式。

廉洁风险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引入监督领域,以有效防控和及时化解经营风险为核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洁风险、健全内控机制,进而防范和控制各环节中的经营风险、消除潜在隐患,对预防风险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从定义可见,廉洁风险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权力使用者以及普通公民均密切相关。廉洁风险防控的核心在于“防控”,这是一个管理概念,需对廉洁风险的排查、预防等全流程进行有效实施与科学管理。廉洁风险可能伴随每个人,但有效的防控需以一定的管理体系为基础。对组织而言(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腐败现象可能涉及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不仅关乎个体,更涉及组织内部的全流程管理。对企业,这影响市场经营效益;对党政机关,这影响组织正常运行。因此,无论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还是党政机关,均需承担对潜在腐败现象进行有效预防和提前管控的管理任务。

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套科学的管理策略与手段,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基于企业管理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这些源自企业管理的理论,如今已被诸多公共管理组织借鉴,且在实践中成效显著。廉洁风险防控最早源于企业的风险管理与质量管理,后延伸至权力监督领域,用于防控廉政风险、化解潜在问题。后续展开的诸多理论与概念,均以企业管理理论为基础,与廉洁风险防控密切相关。

与廉洁风险防控紧密相关的另一概念是合规管理。当前,许多企业设有法务部或法务合规部,其核心职能之一便是应对合规义务——这也是全面风险管理中针对法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来源。此处的“规”主要指法律层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可通过判断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识别潜在风险点。

廉洁风险在合规管理中体现为廉洁合规管理。若行为涉及公权力滥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违反国家法律(如《刑法》中对行贿罪、受贿罪的规定),此时组织内部的法律合规风险识别机制可协助发现违法风险点。因此,合规是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存在概念交集,但并非完全等同。

合规管理体系通过具体工作的落地实现合规目标,与内控工作紧密相连,其方法论与内部控制相通(如合规检查)。企业的内控与风险管理覆盖范围广泛,风险管控类型多样,廉洁风险仅仅是其中之一。例如,企业还面临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风险,法律合规风险也属于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因此,合规管理体系是一套涵盖广泛的风险管控体系,而廉洁风险防控是许多组织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更侧重法律层面的合规性与违法风险的规避。

全面风险管理对企业而言,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等经营性风险;同时,也涵盖廉洁风险等可能造成损失的非经营性风险。以中国特色的大型央企和国企为例,其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市场主体,也是党领导下的市场主体,承载国计民生相关的政治责任。因此,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多为中共党员)不仅面临经营性风险,还可能面临违反党纪、企业文化或道德规范的违纪风险。对这类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需涵盖业务性(经营性)风险与非经营性(违纪违法)风险。

在违纪违法风险中,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属于合规管理范畴;而对于中共党员而言,若行为不仅违法,还违反党纪,则超出单纯的法规合规范畴,属于廉洁风险管理范畴。厘清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理解廉洁风险防控的基础。

在组织(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借鉴了西方企业基于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实践流程与管理方法,属于“舶来品”。国资委曾针对央企和国企发布《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不仅适用于央企国企,各类企业与组织均可参照实施。其内容涵盖风险管理的范围、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方法、监督监控机制、应对策略及报告制度等,将多种管理体系方法纳入标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

目前,各行业已较早开始构建基于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防控体系,名称可能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或“内控风险管理体系”,但其核心目标一致:通过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有效识别和预防经营性风险与廉洁风险,最大限度防范腐败问题发生、降低腐败造成的损失。

内控管理体系与廉洁风险防控也存在关联。内控的管理依据源于风险管理,西方发达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理论与方法被引入后,在国内企业领域已较为成熟。内控强调风险的研判、识别与管理,明确重点风险点及管控措施,并通过权责设定、授权流程与机制、岗位互斥原则等方法,落实重点风险管控工作。内控的本质是进行有效的风险预防与管理,其目标首先是保障战略目标实现,进而保证运营效率与效果、实现资产安全。内控虽不局限于经营性风险,且通常涉及财务领域(而财务风险可能关联廉洁风险),但它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抓手,通过规则与控制方法实现目标,与廉洁风险防控存在交集。

综上,内控、合规、全面风险管理三者存在概念交集,若以圆圈类比,彼此相互交接,呈现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的关系,形成闭环管理——每个节点既可能是上一节点的来源,也可能是下一节点的输出。尤其在聚焦廉洁问题时,三者共同构成对组织廉洁风险识别与管控的紧密管理流程。

尽管相关概念表述不同,但在廉洁风险防控领域,它们存在共同连接点:均基于风险管理理论,旨在通过风险的早期识别、预防、干预,形成减少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具体管理办法。以上是廉洁风险防控领域的基础概念,厘清这些概念有助于理解廉洁风险识别与防控在具体企业或党政机关中的落地方式,及其与现有工作的衔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廉洁风险防控与西方企业的全面风险防控或反腐败风险防控存在显著差异:我国的廉洁风险防控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企业或党政机关内部实施廉洁风险的排查、识别、评估和防范,形成闭环管理过程。这是我国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特点——我国的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具有独特体制与方法。

腐败存在于社会各领域,是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问题,但各国或政治体的反腐败模式、体制、方法与策略存在差异。在我国,反腐败工作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和国家构建监督体系推进;对腐败的定义不仅包括法律层面的违法(违法腐败),还包括违反党的纪律,涵盖违纪、违法、犯罪三个层面。因此,我国的廉洁风险防控不仅局限于预防违反国家法律的腐败行为,还包括预防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是广义范畴的管理。

廉洁风险防控需体现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借鉴企业风险防控的管理机制与方法,在组织内部开展廉洁风险的排查、识别、评估和防范。这是理解我国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起点。

目前,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在企业内部的实践较为扎实有效。企业构建该体系,一方面是为预防经营性风险、实现自我管理;另一方面是以制度和监管为手段,保障企业权力的有序健康运行。

国有企业作为国之重器和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力量,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便是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这也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实质性工作。因此,廉洁风险防控的识别与管理,其原理和案例多源于企业经验,但这些经验同样适用于党政机关——若将二者均视为“组织”,其基于组织的风险预防与防控存在共通性。

综上,廉洁风险防控借鉴了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在国际上,企业是这一理论的主要借鉴主体,通过风险管理手段减少腐败发生。事实上,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均采用这套方法开展廉洁风险的识别与防控管理。

(二)中国香港的廉洁风险防控做法

1. 廉洁风险防控实践

香港的清廉指数长期稳定在国际透明组织年度排名的第13至16位左右,体现了其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也反映出其拥有一套有效的打击与预防腐败的手段。此处重点介绍香港商界在贪污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的实践。

香港的反腐败核心机构是廉政公署,该机构被誉为世界范围内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成功典范,其采用“三位一体”的反腐败策略:设有专门的办案部门(打击部门)、负责廉洁文化宣传的社区关系处,以及承担预防腐败职能的预防处。其中,预防处的核心功能是为腐败高发易发的部门或行业制定预防腐败策略,形成“防贪指南”——即廉洁风险防控指南,为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构建针对性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香港与内地的腐败分布存在差异:内地95%以上的腐败发生在公权力组织(如党政机关干部),私营机构腐败比例较低;而香港政府规模较小,公务员体系人数有限,80%的主体为市场商业机构,其中90%以上为私营机构,商业贿赂等私营领域腐败较为突出。

针对行业性商业贿赂,香港廉政公署通过提前制定预防方案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例如,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房地产业是其支柱产业之一,房屋验收环节(如面积测量)易发生腐败——若测量师接受贿赂,可能篡改房屋实用面积或公摊面积数据,在房价高昂的香港,即使微小的面积偏差也可能给购房者造成数百万损失。对此,廉政公署会提前介入,制定针对性的廉洁风险防控方案,从源头减少此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2. 企业诚信管理清单

香港廉政公署与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合作制定了企业诚信管理清单。其中,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由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设立,旨在推广商业道德、增强商界抵御贪污舞弊的能力,为商业机构提供免费防贪顾问服务,助力企业构建诚信文化。这些服务包括:开展防贪及诚信培训、编制商业道德参考资料与培训教材、制定及审视行为守则、提供专业意见以完善系统管控措施等。

这些服务与廉洁风险防控的识别和管理紧密相关,其核心是为特定行业或企业制定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明确防贪重点与风险点,形成清单并向员工公示,同时通过培训帮助企业管理者引导员工识别风险、参与管理,从而防范各环节的贪污腐败行为。  

具体来看,清单涵盖多个维度:

诚信领导:包括管理层是否向职员宣传高层秉持的诚信经商理念并以身作则;是否为职员提供处理诚信风险的指引与支援;是否向客户及营商伙伴明确业务往来中的诚信准则;是否鼓励坦诚沟通,为职员、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合适的查询与投诉渠道;是否对贪污舞弊及不当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对违规者迅速采取适当行动。  

行为守则:确立道德架构,制定处理账目记录及其他文件的限制与指引等。  

诚信培训:定期开展培训,为新入职职员及董事安排入职培训,明确风险点及预防方法。  

系统管控:提升抵抗诚信风险(即廉洁风险)的能力,包括企业是否建立识别及评估贪污风险的系统,以及在采购(合约管理、法务)、销售与营销、财务会计、人事管理(人力资源与行政)等领域的风险防控措施。  

这些内容与我国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逻辑高度契合。尽管党政机关与企业的业务内容存在差异(如企业侧重销售、合同、采购,党政机关无销售环节),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的风险点具有共性。  

香港廉政公署针对不同行业(如楼宇管理、公共机构、审计、金融、房地产、旅游等)制定了差异化的企业诚信管理清单,每个行业对应不同颜色的二维码标识,这些清单实质是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方案。这一实践表明,廉洁风险防控的管理理念与实施方法在全球范围内具有通用性。  

(三)我国廉洁风险防控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仍面临复杂严峻的挑战。从本质而言,腐败难以彻底杜绝,但其发生概率可以通过有效手段遏制。反腐败策略既包括通过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形成“不敢腐”的威慑),也包括通过预防和廉洁文化建设实现“不想腐”。当前,反腐败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策略转变,聚焦源头预防。  

尽管十八大后查处了大量腐败案件,但部分案件涉及的问题发生在十八大前(存量),仍有新增案件(增量)出现。这反映出廉洁风险防控的预防制度与机制尚未充分发挥效力,未能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因此,从体制机制层面构建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是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关键着力点。长期依赖事后惩治不仅成本高昂,也难以形成风清气正的长效机制,预防才是提升反腐败工作实效的核心,而构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是科学有效的预防手段。  

当前,我国各行业在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过程中面临以下共性问题与挑战:  

1. 制度刚性约束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治理缺乏稳定、系统的制度规范作为决策依据,难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反腐败工作同样如此:尽管我国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政策等,是全球范围内相关制度最丰富的国家),但部分制度未能形成刚性约束,实际效力有限。许多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级检查时展示、检查后束之高阁,未能真正约束组织内部领导与员工的行为,导致权力运行仍存在大量风险点,违纪违法现象频发。因此,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是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  

2. 廉洁合规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的风险防控体系与管理理念借鉴来自西方,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企业“走出去”需与国际管理规则对接,其中廉洁合规是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企业在廉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能力较弱,面临诸多实践困境。

例如:  

部分央企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时,因不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员工及领导干部难以融入,对廉洁合规、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缺乏明确指引;

中建、中铁等企业在塞尔维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开展业务时,由于当地廉洁合规体系与我国存在法律差异,缺乏系统性研究与政策指引,导致落地困难。  

这些问题表明,尽管我国已借鉴廉洁风险防控的基本原理,但在与企业实际结合、实现本土化落地方面仍需完善。

(四)重点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求各类组织(企业、党政机关等)构建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其核心包括四个部分:加强廉洁自律建设、高质量内控体系建设、构建“三不一体”体制目标、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针对国有企业)。

1. 加强廉洁自律建设

近年来,我国出台并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为廉洁自律建设提供政策引领,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均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框架与依据。

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需系统梳理并融入这些政策法规的要求与精神。例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是理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参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衔接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为廉洁风险的识别与管控提供了党纪与法律依据。

2. 高质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控体系建设与廉洁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存在交集,尤其对中央企业而言,内控体系建设以“强监管、严问责”为导向,旨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与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一脉相承,是重要的决策依据。

无论是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还是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均是将风险管理理论与现代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因此,各组织需重视内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其核心内容与要求包括:

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与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遵循“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工作原则包括:

l 坚持围绕中心,将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尤其是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融入业务工作与管理流程,实现协同发展;

l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观念与科学方法;

l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l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国地域、层级差异显著的特点,针对不同行业、地区、部门的特色制定差异化方案。目前,部分组织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流于形式,关键原因在于未落实因地制宜原则,直接照搬其他组织方案,导致与自身业务脱节。

目标要求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香港廉政公署的实践表明,专业人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其工作人员多为具有会计、审计、房屋测量、工程建造等行业三年以上经验的专业人士,熟悉行业运作规律与风险节点,能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因此,各组织需依托“行家里手”识别本领域的腐败易发多发节点。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核心内容:

我国国有企业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已形成特色框架,包括:健全领导体制与组织协调机制,形成系统治理格局;深化对廉洁风险防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防控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

但国有企业仍面临新问题与挑战:

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对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文件传达任务,导致体系沦为“空架子”;

风险点管理不严:未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实施差异化、类型化管理,形式主义突出;

监督管理缺位: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足(如二级企业纪委多为兼职人员,乡镇一级仅配备1名专职纪委书记及少量纪检监察干部),且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与工作经验,导致监督体系无法有效运转,难以实现风险识别与管理。

3.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目标

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需围绕“三不腐”目标设计对应内容。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形成制度约束: 

l “不敢腐”依托制度笼子(法律法规、党内纪律)形成高压威慑,约束党政干部及党员行为;  

l “不能腐”通过减少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机会,从客观上规避风险;  

l “不想腐”聚焦主观层面,通过廉洁文化建设引导个体自觉抵制腐败。  

当前部分企业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未能充分体现这三个层面的协同,这是未来创新的重要方向。

4. 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针对国有企业,需强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突出合规内控要求。尽管这一要求主要针对国有企业,但反映了我国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核心主体——央企、国企通过构建防控体系,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运行,这也是权力监督与预防工作的重要目标。

二、廉洁风险问题的学理分析

(一)关于腐败问题的基本研究视角  

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基于对腐败发生原理的理解,其核心是把握腐败行为产生的关键因素。腐败是全球普遍现象,由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主要受到三个层面影响:

l 动机(主观因素):个体主动实施腐败行为的意愿;  

l 条件(客观因素):腐败行为发生的外部环境与机会;  

l 随机因素:偶然触发腐败的情境变量。  

不同学科从多元视角解释腐败成因:  

l 经济学视角: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腐败是不确定条件下的风险经济决策。腐败行为的发生取决于三个关键变量:腐败收益、被发现概率、惩罚力度。若收益高、被发现概率低、惩罚力度弱,腐败易发生。这一视角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了逻辑基础——通过提高识别效率(增加被发现概率)、强化惩处力度,抑制腐败动机。  

l 心理学视角:强调不平等心理与侥幸心理的影响。个体对腐败的态度具有两面性:获利时可能默认腐败,受损时则谴责腐败。此外,从众心理(“他人皆为之”)和侥幸心理(“不易被发现”)也是重要诱因。构建防控体系需关注风险识别的普遍性,打破个体的侥幸认知。  

l 社会学视角:认为腐败不仅是个体行为,还受社会价值观念与亚文化影响。“窝案”“集体腐败”的发生,往往与特定工作场域的亚文化相关。因此,风险识别需兼顾个体行为与组织文化、职业道德等系统性风险点。  

(二)廉洁风险成因理论模式综述  

现有理论中,委托代理理论、寻租理论、制度环境理论可进一步解释廉洁风险的成因:

l 委托代理理论:在层级关系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易诱发腐败。防控体系需通过机制设计消除信息差,减少代理人滥用权力的空间。  

l 寻租理论:强调政府权力与市场行为的交织是腐败的重要源头。新型腐败(如隐性利益输送、延迟交易)具有隐蔽性,防控体系需重点识别政商交织中的隐性风险点。  

l 制度环境理论:腐败的发生不仅是个体选择,更受制度环境影响(如国家治理体系、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防控体系需同时关注个体行为风险与制度性风险(如财政管理、人事制度缺陷)。  

这些理论从不同维度揭示了腐败的复杂性,为廉洁风险的识别与防控提供了多学科依据。

三、廉洁风险防控典型模式

(一)基于PDCA管理模式的廉政风险防控  

PDCA模式源于西方企业管理,通过“计划(Plan)—执行(Do)—考核(Check)—修正(Act)”的循环迭代,实现对廉洁风险的系统管理。其核心是通过持续循环优化,倒逼问题解决,具体流程如下: 

l 计划阶段:查找风险点,建立防控体系。步骤包括:识别问题、分析成因、确定主因、制定防控措施。  

l 执行阶段:依托防控体系,针对不同风险点实施计划中的防控措施。  

l 考核阶段:以业务单位自查、重点岗位抽查等方式,按既定标准评估体系运行效果。  

l 修正阶段: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改进措施、优化目标、完善体系;未解决的问题进入下一循环。  

该模式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风险点(计划阶段),并通过科学考核与动态修正形成闭环。各阶段相互支撑,缺一不可。

(二)事前—事中—事后权力监督模式  

该模式按时间节点与流程阶段划分,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具有易理解、易落实的特点: 

l 事前预防:通过廉洁教育、谈心谈话、人文关怀等方式,预防思想道德风险,核心是精准定位风险点。  

l 事中监控:依托信访举报、群众评议、定期抽查等机制,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l 事后处置:针对监控结果,通过约谈、警示、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的个体或单位进行纠偏,避免风险演化为腐败。  

(三)基于大数据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  

数字化时代,大数据与AI技术为廉洁风险防控提供了新工具。通过数据建模与分析,可实现风险的精准识别与动态预警,具体流程包括:  

l 风险预警模型建立:收集海量廉政风险信息,通过评估、预警、处置、反馈的闭环,构建数据驱动的预警模型。  

l 评估指标构建:基于多渠道信息设计指标体系,例如:  

- 个人信息造假记录;  

- 关键岗位任职特征(如临近退休、非异地任职、任职时间过长);  

- 行为异常表现(如配偶子女移居海外、频繁因私出境);  

- 利益关联(如配偶子女经商、资产与收入不匹配)等。  

l 风险评估与分级:通过“风险评估矩阵”(风险值=风险严重程度评分×发生概率评分)量化风险,划分为低(0-4分)、中(5-12分)、高(15-25分)三个等级。  

l 响应机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措施:  

- 低风险(蓝色预警):无需特殊响应;  

- 中风险(黄色预警):谈话核实,加强日常监督;  

- 高风险(橙色/红色预警):核实情况、限制提拔,直至立案调查。  

案例应用: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在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领域构建大数据模型,通过识别“围标串标”“供应商与领导关联异常”“物资申购量异常”等指标,实现风险分级响应(单一异常由业务部门关注,多重异常触发纪检部门处置)。 

昆仑集团:针对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等8个核心领域,梳理出72个风险点,建立风险要素库(涵盖审核、人事、采购等信息),通过跟踪研判实现精准防控。  

以上典型模式为廉洁风险防控提供了科学方法,其核心在于结合组织特点,精准识别风险点,通过闭环管理实现动态优化,最终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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