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农村,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黔东南州各族人民自古以来就有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传统,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也高度重视生态宜居农村建设,通过环境卫生整治、农业污染治理、绿色农业发展、生态绿化建设等举措,全面推进生态宜居新农村建设,走出了一条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城市与乡村统筹推进、三大产业相互融合的科学发展之路, 是新时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一个成功范例,对于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黔东南生态宜居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坚持生态宜居思想,着力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多规合一”要求,采取“一张图、一张纸、一张项目表”模式,努力实现全州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二是注重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开展“普及型”、“提升型”、“精品型”村庄建设,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三是突出民族特色。立足村庄资源和特色,传承保护好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提炼各地不同的生产生活特点和文化元素,充分尊重既有村寨格局,保护好山水林田等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四是统筹资金。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的乡村环境治理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村民参与的投入机制,加强财政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统筹好涉农资金的使用。五是充分学习借鉴浙江、江苏、山东等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进经验,总结推广台江长滩“十户一体”、锦屏华寨“村民合约自治”等有效做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水平。
(二)严格执行森林禁伐措施,促进生态植被长效修复
2000年国家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黔东南全面禁伐天然林和人工商品林,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各乡村聘请了大量的村民作为护林员,平均每年巡山达12000人次以上。经过5年的全面禁伐至2005年,黔东南的生态植被全面恢复。2012年州政府规定暂停交通主干道和河流两岸旅游景点景区林木的采伐。2014年州政府决定以后每年森林采伐限额都要在上年基础上递减20%,同时要求5个涉及旅游县市全面停止商品性采伐。除了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力度外,一些县市还制定了“打击与补植复绿并重”制度。如剑河县和台江县组织公检法、林业部门联合签署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行政案件生态补偿协议长效机制”,将违法行为人、犯罪行为人开展“补植复绿”的情况作为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的考量因素,对破坏森林违法人员被判缓刑的,判决规定违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植一定数量的林木。这些司法措施的实践,有效地执行了禁伐令,也使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充分利用传统村规民约,主动自觉进行生态治理
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自古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据不完全统计,仅黔东南州锦屏、黎平两县就存有清代以前的护林“村规民约”古石碑12块。比如,锦屏县河口乡文斗苗寨立于清乾隆三十八年仲冬月(1773年)的“六禁碑”,石碑上刻有:“不拘远近杉木,吾等所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违者罚银十两。”民国时期,榕江县平阳乡村民通过喝血酒盟誓,即“议榔”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失火烧山者,除接受钱米处罚外,还要罚载松、杉等树苗,并保证其存活。”目前全州所有村寨的“村规民约”都包含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内容,比如,三穗县款场乡制定了符合村情的村规民约和村民积分制,村与组、村与户、组与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承诺书;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按照村规民约,成立了卫生管理委员会,实行包农户、包路段、包河道的三包卫生制度后,使村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热情高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四)狠抓垃圾污水治理,着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一是狠抓垃圾革命。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杜绝城镇、企业生产生活垃圾向农村逆向转移。二是狠抓污水治理。加快完善村寨排水体系,因地因量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原生态”厕所清除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注重管治农业生产面源污染。三是狠抓违建整治。明确划定村镇建设用地、耕地、生态三条红线,集中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四是狠抓绿化美化。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对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等进行绿化美化,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庄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涌现出了麻江县复兴村、镇远县谢家湾村、黎平县衮正村、岑巩县沈家湾村、凯里市大新寨村和石板村等村容美寨貌新的亮点村。
(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经济林,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是充分利用传统村落、民族文化、自然生态等资源,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建设模式,成功推出了从江岜沙、剑河昂英、麻江乌羊麻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有效助推10300人增收。目前,全州开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寨达到1471个,其中全州省级乡村旅游村寨达32个。二是以《贵州省乡村旅游质量等级标准通俗读本》为准绳,建立健全黔东南特色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三是探索“三共”机制和“三带”模式。创新建立共建、共管、共享“三共”机制,让群众全程参与旅游发展,共享旅游“红利”;探索推行能人带户、景区带村、合作社带区域“三带”模式,大手拉小手,抱团脱贫。2017年以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2.18万人就业,助推9.55万人实现增收,旅游富民成效日趋显现。四是积极发展经济林,促进退耕还林积极性。比如,自2011年发展蓝莓产业以来,黔东南已成为中国南方最大的人工种植蓝莓生产区,既提高了森林覆盖面积,又获得了经济效益,从而提高了群众实施退耕还林积极性。
[MARK][MOREPAGE][/MOREPAGE][/MARK]二、进一步促进黔东南生态宜居农村建设的思考和启示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意识。做好乡镇农村企业的环保教育和普法工作,提高农民自觉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环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意识,抓好对农村中小学生的环保教育,推动环保宣传进课堂、进学校,安排环保课程、环保实践活动进入课堂常规教学。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氛围。通过挂条幅、写标语、环保宣传栏、知识手册、新闻广播、文艺戏曲演出、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开展环保宣传和主题宣讲,着力提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使整治环境的目的意义家喻户晓。积极开展生态宜居乡村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增强农村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注重经验总结,树立典范学习,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机制。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范畴,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制定完整的乡村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建立村级考核评比制、奖惩监督制等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整治村容村貌,重点治理农村农户乱堆乱放、乱圈乱养、老旧空心房等乱象,同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工作,促进农村院落“田园化”。分类处理农村垃圾,持续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四)进一步筹集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动村民主体力量建设宜居乡村,可以通过社会募捐筹款的方式来支持宜居乡村建设,鼓励引导村民从自家庭院做起,做好环境卫生,或提供劳力为宜居乡村建设做贡献。通过以上方式,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介入、农村农户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的乡村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和格局。
(五)进一步注重文化,构建传统村落文化精神乐土。依托乡村传统的文化资源、产业基础和地域优势,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韵”,做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居则居。注重挖掘乡土文化特色,留住乡风民俗,广泛开展各种文化新风活动,注重村庄与山水田园的自然融合,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以及空闲地、边角地绿化美化,见缝插绿、应栽尽栽,使破房变花园,卫生死角变景观亮点,形成“村在林中、家在绿中、人在花中”的农村绿化格局。
(六)进一步发展绿色农业,推动有机农业大州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部门职能,科学规划本地区绿色农业推广,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和有机肥使用,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管理,严格控制养殖污染,结合实际和生态建设理念,合理规划养殖区和禁养区,禁养区内要严格控制养殖数量和规模,促进养殖业规模化和集中化发展,实现管理集中、高效生产的目标。
(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 叶有根)